今天,我第一次踏進位於京華城的星巴客,在櫃臺點咖啡時,就有人叫住我的名字。
 
是一位帽子壓的低低的男店員,他說:許小姐你要什麼?
 
我驚訝不已,畢竟我不是哪種每日泡咖啡店泡到店員都認得你的人,更何況,我第一次來。
 
這位店員頭一抬,是位高高帥帥的男生,他笑著說:「我是你國中同學○○○,你還記得我嗎?」
 
 
天阿!!!我真的尖叫!!!
這不是拍廣告吧。。。。。
 


 
我已經有點失控的在櫃臺亂跳說:「你怎會認得我阿!!!」那個應該要看到我專業態度的客戶還在一旁說。
 
他說:「你都沒有變阿?」
 
XD
 
 
輕輕摸著我的秀髮我扁起嘴說:「沒有變漂亮嗎?」
 
「喔有啦有啦。但是樣子沒變。」他說。
 
樣子沒變??!!!
那到底是沒有變漂亮阿?吼!!!
 
但是無論如何好心的國中同學還是用員工身份幫我們打折扣,我仍在驚慌當中,即便坐下來還是無法專心與客戶討論法律問題。
 
 
利用空檔他有過來留下他的聯絡方式,就是手機跟MSN。
我匆匆掏出剩下的唯一一張名片說,上面有我的手機。
 
 
驚訝換寫在他臉上。
 
「你後來念法律喔?」他說。
 
「摁。對啊。」我知道國中同學們在知道我的職業是律師時,都是驚訝不已地。
 
國中時,我在班上不起眼的程度大概只有小明哥哥可以瞭解。
 
小明也是我的國中同學,他是唯一我畢業後還想聯絡的男生同學。
 
升學班的態度造就了大家感情的不和睦,至少對我是如此,功課不好就不是人嗎?
所以即便後來我成為黑馬考上北一女,但還是對於那些功課很好的同學,很討厭。
 
功課好,真的不代表什麼,小時候我就這樣想。
 
所以大家對於我這個僥倖考上第一志願的肥胖小妹,真的寄予祝福的,我想沒有幾個吧。
 
 
「這就是人生阿。」這位星巴客男同學這樣說。
 
我笑了,因為客戶還在一旁所以沒有多跟他聊下去。
 
但是我知道他想說的,他,是跟我當年一樣黑馬考上第一志願的。
 
他媽媽是那種非得逼他進前三志願的那種媽媽,而這樣的媽媽在當時的班上算是很平常的,只是他媽媽恐怖至極的斯巴達方式,至今令人難忘。
  
我想他一定過得很不快樂吧,即便上了第一志願,但是也許仍得被壓迫繼續前進,無法做自己。
 
因為我覺得他就是那種很愛玩耍的小男生,不適合坐在書桌前的。

而他媽媽還無聊至極的研究到我的課業,在國三時跟我媽說:「你女兒很厲害喔,國一國二成績不怎樣,國三開始就一直突飛猛進喔。」
 
還研究到別人家小孩功課的媽媽應該不多了吧,就知道他媽媽恐怖的地方。
而老媽至今也還記得這件事,常常拿起來講。

雖然我也考上第一志願,但是那是因為我有開明的爸媽,跟他很不一樣。
 
在與客戶對談結束後,我留在店內發呆思索跟講電話。
 
在當中,其實我真切的感受到,他是個熱誠服務的店員,他熱愛他的工作,並且樂在其中。
還聽到有媽媽客戶稱讚說:怎有這樣的帥哥店員阿?
 
我在心底笑了,也許這才是他想要的人生吧。
 
也許少掉第一志願的光環,少掉媽媽的緊迫盯人,他其實快樂許多。
 
也許他跟我一樣在人生的長假中,摸索著前進,但是無論如何我覺得他很快樂。
 
阿。我的肚皮舞應該也要展開了吧,來過我的快樂人生。
 
 
《後記》
 
我跟這位同學真的自從畢業後都沒有見過了,他還認得出我來實在是令人詫異不已。
 
想起安柏有一陣子也在丹堤度過她的長假,其實工作真的不難找,只要你願意低下頭來。
 
越來越想離開這行業,覺得做久細胞不容易存活。
 
有人計畫著退休後去遛狗開狗店,有人想要天天操盤基金環遊世界,而我,則是想要隱居社區中,教跳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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