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說的,不久前我們才在看「三十拉警報」,現在馬上就進入「Around Forty」了喔。
摁。三十的警報已經拉了許久,麻痺了。哈哈哈。
看這齣日劇前,朋友告訴我,女主角因為堅持自己對另一半的要求,所以最後跟一個小他六歲的男生在一起。
老實說,當時聽了頗不以為然,果真很日劇阿。
夢幻、不切實際。我這樣想。
最近,突然發現自己很幸運,從高中就想當律師的我,最後果真美夢成真當律師,我喜歡這份工作,並且喜歡這份工作所帶來的不算窮酸的薪水,可以讓我過我想要的生活。
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一份跟庶務工作比起來算高薪的薪水,可以讓我做我想做的事,我真的算是幸福的。
劇中女主角也是,一份還算有社會地位的醫師工作,可以買得起大房子、大電視、大沙發還有按摩椅,但是她39歲,單身。
老實說,我覺得自己到了39歲時,大概會跟她一樣吧。
其實我們從不覺得自己可憐,或者其實這樣無虞的生活、工作啦、家人啦,朋友啦,我們其實自己過得還滿開心的。
可是可憐、同情、孤獨、悲慘、關切各種聲浪四起,那我們就真的會突然驚覺說:
阿。原來我很可憐喔。
我們沒有排斥婚姻,只是婚姻要付出的代價真太大了,除非我夠愛你吧,不然我為何不在家裡當大小姐,要跑去你家當女僕?
不然就是你夠愛我到讓我可以轉移陣地去你家繼續當公主……呵呵呵….. (想得美咧XD)
甚至於,那麼,親愛的男人你可以給我們什麼?
我覺得自己很幸運,不是那種會需要靠老公當長期飯碗的人,結婚後,也不想辭去工作,因為從經濟學觀點來看,不擅長做家事的我,出去工作的產值,還有經濟效益比較大,並且我想我賺得應該比一個托兒保母多(笑)。
那麼另一半的意義在哪裡?
結婚的意義何在?
我很喜歡女主角最後拒絕了那位43歲、離異、沒有小孩,還開Lexus的單身男律師。
意外當然大過於後來所羨慕的勇氣。
如果你不能夠讓我繼續做自己,如果我們在人生觀是這樣的不相同,那麼真的很難走下去。
雖說律師與醫師相當匹配、雖說你年齡適中,又誠意十足,只是如果你不能認同我現在的生活,價值觀差異極大的兩個人最後只會分道揚鑣。
或許這就是小男人的優點吧。
某程度的認同女人可以擁有自我,可以作自己想做的事,換句話說「小男人比較聽話」,哈。
彼此認同的人生觀與價值觀、可以信賴、可以依靠、於公於私的好伙伴這才會是最好的人生伴侶。
我們已經長大,不再需要金錢堆砌出來的真心,那麼心靈相契與一起成長就會顯得格外重要。
我知道很多女人很難想像放棄以經濟實力為導向的另一半,所以,我說,我是幸運的,縱然不結婚,我也過得起還算充裕的生活,可以做我想做的事。
但是,講到這裡,大概很多男人斥之以鼻,覺得我們這種書念太多的女人太聰明很難搞,不如找一個一個賺月兩萬五,年齡25歲,白巧可愛、溫柔聽話的那種待在家裡就好。(大笑!)
不知道為什麼,可能我很怕在金錢上被控制吧,動輒得咎,所以,我一直覺得靠自己很重要,並不想因為任何原因屈就於對方的經濟實力之下,除非他心甘情願,而我偏偏知道我不是那種可以從男人那裡輕鬆騙到、拐到他荷包、讓他把大把鈔票灑在我身上的女人阿。
還是靠自己比較實在!
之前看過一篇報導,他說好萊塢眾女星,離異後,最後都選擇了小她十來歲的小男人,像是黛咪摩兒、瑪丹娜之類的(抱歉我實在記不住太多經典案例)
原因在於,女人年紀小時會崇拜成熟穩重、幽默風趣、見廣識多的男人,但是後來發現這種男人通常以花心為結局,或者他最後選擇20歲的辣妹,而那時我們恰巧已經年華不再。
但是在小男人面前,不但可以輕鬆作自己,無拘無束,況且小男人又乖又聽話,並且通常比老男人來得新鮮有趣,所以,只要砸下大把整容的錢,跟小男人何樂而不為呢?
不過,我到覺得,應該是可以做自己這點最吸引人吧。
還有,我們可能跟男人一樣都喜歡年輕洋溢的吧,哈哈哈哈。XD
這樣一看就會覺得女主角最後跟英俊瀟灑、環保大於一切、又小她六歲、賺很少的男主角在一起一點也不奇怪。
況且這個帥男人一定有個怪異的孤僻點,才會讓他單身到現在,不然早就成為另一齣花花公子日劇裡的主角了,不會在這裡。
「做自己」很抽象喔~
大抵其實就是最後女主角選擇在東京完成當院長、建立自己理想中醫院的夢想,而沒有依約跟去北海道,而男主角即使不捨也只能默許的在北海道自己完成建立兒童醫院的夢想,各自完成自己的夢想,但是心是在一起,這樣。
我媽看到這裡說:交通很發達啦,一下子就到了。(好吧。講得也沒錯啦)
所以最後,就看到女主角奔去北海道囉。
至於我呢~
之前我很排斥小男人,但是偏偏好像看上我的以年紀比我小的居多(可能我個性太幼稚了),而喜歡我的男人當中,兩個年紀比我大的都成為我的男友,哈(一整個沒啥挑XD)。
不過,最近開始慢慢可以接受小男人了。
尤其是像男主角滕木直人這種,非常可以接受XDDDD。
總之,我還滿喜歡這個組合跟結局的,外在條件很優、但是經濟條件不太優的男主角與40歲的女主角恰巧相配,也符合現實。
如果真的恰巧讓女主角找到跟她外在、經濟條件都一樣速配的對象(比如說那位男律師),兩人又相契、相愛的要死,那才真的夢幻咧。
最最後,我其實很早就體悟到,不管我看起來多年輕,多可愛,我都無法磨滅
更改我三十二歲的事實,既然如此,不如正視它吧。
如果你就是酷愛那種25歲前突後翹的正妹、或是懷疑我無法為你生兒育女孕育健康下一代的那種人,那就真得算了,你只是不夠愛,我們並不適合。
最最後,請不要再覺得我們很可憐,是敗犬好嗎?
很多女人結了婚不見得是幸福的,又或者那樣的幸福並不是我們想要的。
如果跟你在一起或是結婚並不會讓我覺得很幸福,那為何要改變現狀呢?
《後記》
婚姻的代價喔。
舉例:如果公公、婆婆、小孩生病看醫生還是家長會的,請假的一定是老婆,雖然那明明就是他爸媽,跟我們的小孩。
還有,當女主角掙扎是否要放棄完成自己夢想的機會,跟男主角(未婚夫)去北海道時,我姊問我,如果是我會選哪一個?
我回答:去北海道吧。總是兩個人在一起比較好。
(阿~上面這些不都白寫~~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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