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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不針對各個人在學術的見地、建樹或是地位的,我純粹講的是教授在上課時的風采…。

 

我總覺得法律系的教授就是應該要有點燃法律系學生的熱情的那種魅力,法律存在於某些社會責任,你總是要能夠在台上滔滔不絕、廢話一堆人生哲理、國家理想什麼的…。

 

  

 

 

首推民訴邱老大。

 

其實我很喜歡他,就是很喜歡他身上那股屬於牡羊座的熱血沸騰。

 

當年我大四,就這樣從新莊奔波去台上旁聽他的課一年。

講真的,民訴沒有懂得多少,考試的那題也不知道有沒有寫到邱老大的心坎裡,但是上他的課每次都讓我覺得慷慨激昂。

 

 

每天慢跑、風雨無阻,颱風天也要跑,這造就了他的精神矍鑠、步伐穩健。

 

我真的覺得他講的很對:體力與意志力決定一切。

 

 

 

做很多事情都是如此,要有體力也要有意志力,要勇敢踢開那個溫暖的棉被…去為國為民做事情…。

 

每次想到他渾身日本味十足的舉手投足模樣以及振奮激動地樣子都很想笑(有點像布袋戲....的人偶),尤其是想到他下雨天慢跑老婆還要在一旁撐傘這段,就讓人真的覺得偉大的男人背後總有個偉大的女人這句話。

 

但是無論如何他賦予法律系學生一個責任、一個夢想,在這課堂上。

 

 

法官不能貪污,他說這是他以前當法官的心得,大家對法官印象都很差,而且

 

 

我們要建立一個溫暖而富有人性的法院(這句話真得很可愛)。

 

就是在那當下,我都覺得我一定要一起建立一個溫暖富有人性、貼近社會、造福人群的社會跟法院。

 

 

 

縱然,小額訴訟制度成效不彰、合意選定法官條款也面臨落日,制度設計美意甚佳,只是實行上總是會有落差。

 

 

但是當你真的遭到來自法院的突襲、來自對造的突襲時,你真的會情不自禁的講出:「我要寫信給邱老大!」我要跟他講,現在還有這樣的法官啦,要改革,要進步!法官怎可以不公開心證啦,要保護我們當事人的程序選擇權什麼碗糕的…。

 

 

只有他能瞭解你當時的憤慨。

 

 

每次跟同事分享起他,總是讓我覺得很開心,至少有人能懂。

 

 

我說了,我很喜歡他身上那份法律人社會責任的熱血!

 

 

我不知道現在邱老大是否還是國考上必出現的一題?

 

 

但是我真的很希望他能繼續在課堂上無畏無懼的點燃每一個莘莘學子的熱情,他就像一把火,總是把我們燒的炙熱旺盛,慷慨激昂……。

 

 

 

 

 

 

再來是王兆鵬教授。

 

其實我跟他很不熟,準備國考時林俊益老師幫很大的忙,而當時蔚為通說應該是林鈺雄教授,而他,其實我只有看過幾篇專論文章,買過他一本書,只浮光掠影的翻過,但覺得頗有意思。

 

 

第一次看到他,是在公會的課堂上。

 

 

雖然被各位顯赫的道長佔去太多時間,他可以講話的時間不多,但是他的簡報做得很好(可能是助理或是學生能幹吧),並且講話很有條理,就其實我忘記他講的那個刑事訴訟法爭點為何,但是一直記得他口口聲聲再三呼籲:

 

 

「這個我寫過好多次了,跟他們講過很多遍了,這個很重要。不能這樣搞。就因為有這個最高法院見解大家都被綁死…。」

 

 

就我看到了熱血。

 

 

我辦過的刑案不算多,但是有同學說,你真的辦過你就會知道刑事訴訟法很重要,為何要規定羈押的要件、為何要有認罪協商、為何要有證據法則等等。

 

 

很多時候就是血淋淋的躺在那裡…。

 

 

就是在那當下,我覺得不高的王教授,像個小巨人般的在我眼前。

 

 

他來也只是想告訴我們,讓我們一起努力吧,讓我們一起改革吧。

 

 

他覺得一定要團結在野的律師界,才能讓高院聽見我們跟被告的心聲。

 

 

 

我跟他其實就這樣一面之緣,我坐在台下,他在台上。

 

 

但是我覺得他應該也是會點燃學生對法律熱情的人。

 

 

至少他讓我認真得抬頭聽一下刑事訴訟法是在規定什麼…?

 

 

並且讓我覺得他的演講時間應該多一點才對。

 

 

 

 

 

 

再來是黃茂榮老師。

 

印象中我也在公會的課程看過他一次。

 

 

但是其實跟他的第一類接觸是因為失戀而痛苦不堪時,好友菁轉述的一句:「黃茂榮老師曾經說過:『讓愛自由吧。』」

 

 

讓我對這位老師格外相看。

 

 

事隔多年,好像在最近終於瞭解「讓愛自由」的意義。

 

 

但是當時覺得一個法律系老師可以跟學生講這種話,很有意思。

 

 

估狗了一下,發現他很愛在課堂上講道理,以前我們只能用共筆轉述閱讀,現在有了E化,很多東西方便很多…,

 

像最近文法的老師說的:「上網,讓我們更容易踩在巨人的肩膀上前進。不要一直MSN…多利用網路找尋無國界、不用付費的資料…讓自己眼界更廣…」

 

 

以下是我估到的黃茂榮教授的碎碎念…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f9625/article?mid=27&prev=29&next=27

 

http://james0419.pixnet.net/blog/post/18964061

 

 

 

另外,在研究所裡帥法官特別鍾愛黃茂榮教授,還去旁聽他的稅法課程,研究所論文還一度因為黃教授跟自己指導教授的意見不合,他騎虎難下,讓我笑彎了腰(法律與經濟的立足點本來就不一樣,他根本自找麻煩…)

 

 

但是看到實務界的帥法官跟學術界的黃教授可以…有所交集、擦出火花,其實很開心…

 

帥法官是很用功的學生,跟我不一樣,哈哈。

 

 

 

其實還有很多位,當年當掉我「國家賠償法」的葉百修老師,我不甘心重修拿到九十分過關,修了兩次的結果,不是國家賠償法特別強,而是我一直記得他講的,他有晨泳的習慣,培養體力好做事(這點跟邱老大一樣),還有課堂上總愛落幾句德文的自在風采,「背歌哈」(BGH)到現在我還記得,他還說,無論如何要找機會出國去看看…。

 

 

後來,有機會在高等行政法院遇到他,那個「土地徵收補償」的案件,他親身出馬為我們兩造律師上課,第一庭就拿出手寫的手稿幫我們整理爭點…真是全場嘩然。

 

 

開庭很像在上課,讓我超級想抄筆記的(事實上我有認真抄啦,哈哈)。

 

 

 

還有,最近比較愛的賴英照大法官,除了內線交易外,愛上是他的國學涵養,寫書用字淺詞很簡潔,沒有教授出國留學太久中文變成「一堆關係子句跟形容詞、副詞子句」的問題,還有讀過他一篇演講稿(朋友傳來的)

 

http://homepage.ntu.edu.tw/~cge/forum/95-1-01.htm

 

 

 

我覺得他應該也是在課堂上會對學生碎碎念的人(笑)

 

 

今天你可以成功站在這裡,總是有那麼個「學思歷程」或是「求學過程」的可以拿出來說嘴,或是人生閱歷比我們豐富的十幾載的老師總是有一些可以傳授給我們的吧,除了硬梆梆法律外,總有些什麼你很希望現在坐在下面、仰著頭望著你的二楞子學生們,在多年以後還可以記得的吧。

 

 

也許你講的民訴、刑法條文、還是偉大的日本學說他都聽不懂,但是也許幾年後,他回想起你講的那句:「讓愛自由吧」可以破涕為笑,可以終於知道為何當時老師要諄諄教誨這件事…。

 

 

況且,通常老師講的正課大家都記不住,笑話跟廢話都讓人比較印象深刻,所以教授要準備笑話....這也是備課的一環。

 

 

所以,或許學術涵養很重要,是不是通說也許也決定你課堂上的學生人數,但是某些時候那些熱血的教授總是讓我印象深刻,總是讓我眼睛為之一亮,總是…讓我回味再三。

 

 

我覺得法律系教授就要有點燃學生對法律熱情及社會責任的本事,這樣我們才有源源不絕的熱情與努力延續你們想要完成的、未成的志業。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與火柴棒也。(哈)

 

 

 

 

 

《後記》

 

這篇其實是某天與同事們聊天的心得。

 

他們也很愛邱老大讓我覺得真高興,哈哈。

 

起因於,最近大法官提名,接著聊到學術相鬥,還有選課、聽課最後就到了老師的風采與群象這裡囉。

 

 

 

至於葉百修老師跟黃茂榮老師,並非此時拍馬屁。

 

 

當初遇到葉百修老師的案件已經寫過文章啦,黃茂榮老師的那句話也確實在我的「失戀週記」上(如果大家有印象的話)。

 

 

以上,僅供大家參考囉。

 

 

等到論文大綱弄完非得來一篇「風花雪月」或是「小情小愛」那種的。

一直寫這種法律的,嚴肅的有點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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