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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舊情人就像是一杯沒了氣的可樂放在冰箱裡,感覺好像有,但是真要拿出來享用,總是走味…

 

有人說,舊情人就像是一雙不合腳的鞋,再怎樣勉強想穿進去,卻總還是咬腳…

 

有人說,舊情人是一個解決生理需求的好對象,因為你們通常熟知彼此的身體,卻又不會在事後造成任何負擔…

 

 

有人說…

 

有人說……

 

 

那麼你對我來說呢?

 

 

 

我曾經那樣耍任性地的拒絕你辭退男友職務的簽呈,

 

 

不准就是不准!

 

 

不批就是不批!

 

 

但是,它其實不是一個要經過簽核、批准的事情,是一種單方的決定。

 

 

在這份辭呈放在我桌上的時候…就已經立即生效了。

 

 

感情這事情委屈求不了全。這是我在這事情的學習。

 

 

早該放你走,既然你不想留。(這…是歌詞嗎?)

 

只是,只是…

 

 

好友V說的,前男友不當好朋友太可惜了,畢竟你花了大把時間跟心力跟這個男人在培養感情,最後總是要把他收起來當朋友,不然很浪費。

 

 

是的,我一直這麼認同著,我們是由好朋友變成情人的,所以一定可以再變回好朋友的。

 

 

不只是你帶給我的舒服、安全與信任感(豪華內裝沙發座椅嗎?),還有那份我們『曾經』培養過的感情,隱含著某些不為人知的瞭解。

 

 

我喜歡跟你說我看上的新對象(企圖把這條線劃得清清楚楚地,因為我也不想回去當小女僕阿),而你總是可以一語道破的說出我看上他哪一點…(呵呵,中!)

 

 

我信賴你的專業,總是在你專長的領域裡迅速得到我想要的答案,我相信你的某些為人,對於你的某些所作所為(摒除掉盡責擔任我男友職務這一塊)我其實願意擔保。

 

 

「應該沒有人要嫁給我吧。」電話中你淡淡地但是喪志的說。

 

 

「怎麼會?!!誰?你喜歡誰,我去跟她說。」我的氣憤莫名,我知道你並不能瞭解。

 

 

我們的分手沒有第三者,沒有人劈腿、沒有人背棄愛情的忠貞,有得也只是最平凡不過但卻意義深遠的那四個字:

 

 

 

 

 

 

 

阿。不是啦。是:

 

 

咳!咳!(偷笑)

 

 

對於你,我其實視為一個好朋友,因為的某些「曾經」跟「過往」,所以我可以在你開業時,毫不猶豫的去訂盆栽,甚至是精心寫了威震八方、笑倒眾生的祝賀詞(包括送花的花店複誦時都笑出來),然後在第一時間如預期的你打電話來罵人,因為光是署名小美女律師就足以令人噴飯許久了吧。

 

 

但是,我其實不允許你毀壞我覺得的友情。

 

所以當你不視我為朋友,而推託要你幫忙的事情時,我可以憤然地罵了一頓以後,掛下電話,我氣的不是你幫不上忙,是你的態度。

 

從來從來,我永遠都是柔順乖巧地讓你予取予求的,寵壞了你,但是那一次,掛的很有骨氣。

 

隔天一早接到你討好的補救電話,我知道,你知道我真的生氣了。。。。

(是不是早該都這樣對你的阿)

 

 

雖然我原諒你了,

但是,我真得覺得我對你太好了,在一起跟分手以後都是,唉。

 

 

所以,我開始斤斤計較這份我所謂的好朋友情誼,我不要超過你對我的,我這樣想。

 

 

我開始不隨便把這份情感拿出來使用,讓這杯可樂自然地慢慢的發酵、沒氣……。

 

 

然後,到現在,我還是很謹慎的使用這份情誼,很刻意的總是保持距離,我不想讓你覺得我企圖想要拉近或者挽回什麼(提新歡這個招數有點老把戲不中用),我更開始刻意隱瞞我們曾經交往的事實,我甚至完全不跟人提到你。

 

 

其實,我背的有點累,很希望趕快卸下,一切歸零。

 

我不是喜歡一百八,長很帥,斯文型,戴眼鏡的男律師。

 

哪種男人會讓我心動,我自己很清楚(我有裝雷達),而那個男人的模型不是非得要以你來臨摹不可。

 

 

歸零。

 

感情本來就應該在分手以後,慢慢歸零。

 

 

重新開始。

 

 

我要把我最好的、最不一樣的、最新的、最有魅力的、最有趣的、最繽紛多彩的、最棒的…

 

留給我的下一任情人。

 

 

 

 

《後記》

 

相信我,我認識過不少以他為標竿或者特色為對象的男人。

 

其實,我知道全世界沒有人相信我,但是,我真的不是因為他很帥有一百八跟他在一起的。

所以不是以此為準則,我馬上就會陷入瘋狂的了,真的。

 

雖然,我依然還是信任某些他的專業,但是,僅止於此。

 

我們是朋友,並且是我會對他斤斤計較友情重量的那種,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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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utymomo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