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相信相機可以攝人魂魄。
或者說,這玩意兒真的可以迅速偷走你的神采,你的一顰一笑,你的眉眼,你的靈氣…在喀滋得這一剎那間,神不知鬼不覺的輕巧帶走,並且隨即留住,保存的好好的。
第一次有這個發現,是在某張朋友的獨照寫真照片上。
攝影者是這位朋友的多年好友,就是高中同班,大學同校,最後又變成朝夕相處的同事,這段淵源,這份情感,讓這位手拖單眼相機的攝魂手,就這麼的捕捉了這位朋友的神采,我覺得他抓到了他那不可言喻的靈動感,輕揚的下巴,稚氣笑容,還有飛騰的自信溫柔…。
我很愛那張照片,覺得他拍出了人像該有的精神。
抓到的是這個人的魂魄,如果真有七魂六魄,至少他抓走了兩魂兩魄有吧,哈。
所以,從此以後,我總覺得,拍照的人要能夠抓到人物的這份真,這塊神,才是高手。
靜物寫生,可以慢慢構圖,可以重新來個好幾遍,可以不厭其煩的轉換角度,但是,要能夠在對的瞬間按下快門,帶走這個人的魂魄才是難能可貴。
或許因為我覺得拍照,就要能夠被拍出那份屬於自己的精、氣、神,所以,我拍照時是屬於很愛作怪,亂擺POSE、多變表情的那種,總想著怎樣能夠凸顯自己的不一樣,表現出自己的個性,展現最像自己的那一面…。
但是這種搞怪作品通常(美感)效果都不佳,因為我畢竟不是美女,不是那種怎樣笑都風情萬種,或者怎樣擺都不會有小腹、小肉肉都儀態萬千相當好看迷人的那種,所以,這種照片就留給有緣於現場觀摩的人欣賞啦。哈哈
照片攝走的不只是這個主角的魂魄,還有寫實的紀錄當時你我的情感。
比如說,婚紗照就是紀錄當時的幸福,而婚宴其實就是表演幸福給眾人觀賞。
每個人到了那時候總要來一遭,把我們決定走向紅地毯,兩人約定從此過一生的的承諾,拍照存證,記錄下來。
所以婚紗照的新郎新娘永遠是男的帥,女的美,陽光燦爛無比、笑得幸福洋溢、非得閃瞎你的眼不可。
因為這個人生的重要決定值得這個重頭戲碼,連換好幾套戲服,更迭千百POSE,篇幅翻張眾人印證。
朋友問起,相簿裡自拍成精的她,是否會被認為是做作女?
我笑了,自拍本來就是苦練而成的抓到自己最PERFECT的角度跟表情,只是,這完美神情會慢慢變成一號表情,跟所有的表情。
很多明星,都會對鏡子練出這號表情來,然後在面對閃動不停的鎂光燈時,熟練的擠弄出這個No.1來。
我覺得這沒有不好,因為,要找到屬於自己的完美角度表情,並不容易,要在那當下隨即搬演出來也需要一點功夫,這點就值得嘉獎。
更何況,拍照本來就含有幾分賣弄、表演與假裝的性質在內,搔首弄姿、回眸擺態或者故作友好熟絡、情比金堅…我其實都可以接受。
因為在那短短的數秒之間,要你我展現出耗上青春多年的堅定友情,或者顯露出從小陶冶的綻放氣質,真的強人所難,而且這跟婚紗照的堅定不移愛情一樣,是需要被營造才能完美呈現的。
最重要的是,相機裡、照片上,被攝走那個是你,是那個願意被帶走那塊魂魄的真實的你。
「這本來就是你阿。會喜歡你的就會喜歡你啦。不會喜歡的就不用理他啦。」
我在心底笑了,念頭跳tone了這麼多,卻只短短三言兩語的回答了她。
但是這是真心話。
比如說,我拍照時很愛來一招,就是與雕像、畫作人物同一姿勢,極度搞笑,
或者雙人合照時,非得來個一人一邊怎樣怎樣的…
但是,拜託那時候你一定要與我同樂,盡情玩耍,你可以不要像我這樣五花八門,唱做俱佳(我知道這需要天分),但是你一定要是個好觀眾或者模仿貓、或者好腳,不要耍冷,不要鄙夷,不要不合群…。
因為我就是這樣的人,我拍照時就是喜歡這樣。
所以,會喜歡我的就是會喜歡我啦。不會喜歡的我就不想理他了。
所以,對於自拍成精相簿裡滿滿的自拍搞怪照片,真的,自己覺得有高興就好哇。
你可以喜歡自己的名媛風,你可以超愛自己的麻豆照,你更可以戀上自己的以不變應萬變之萬年不敗表情。
這些都是你,都是你希望被別人看到,被別人認同這部分的你,都是你。
愛擠眉弄眼的我,其實是很期待被相機攝走魂魄的剎那,總是想著還有誰可以輕易捕捉我的神采,我內心的祕密,我無法用筆墨形容出三分的獨一無二特殊性…。
但是,先講好,謝絕偷拍這種,尤其是我一邊講話(表演)一邊給我側拍的這種。
你看過壹週刊狗仔偷拍原本漂亮的大明星哪個是好看過的阿?!是吧。
最後,感謝說了520的你,先看到這篇文章跟我數幅巨大寫真照啦。哈哈。
這密碼應該不難猜才是的,如果你懂我的浪漫耍帥性格的話。
太巨幅的自我照片也嚇得我自己不敢點進來此文章,哈,爰刪除如上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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