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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這家公司有著難以形容的情感,說情感好像太奇怪,應該說緣分。

 

幾年前,我曾經進入一家還算有規模的事務所,人才濟濟,一堆閃亮的外國學歷飛來飛去的,連個國內研究所學歷都沒有的我,在裡頭很難找到專長或者專門領域。

 

 

有個商標法侵權案件,被大家視為死掉的、爛掉的、鳥鳥的案件,然後,它被分派到我手上。

 

 

講真的卷宗有點多,我也無法全看,只能迅速抓重點瞭解案情,並且幸好有位好心的同事T可以跟我討論。

 

 

可能因為沒有別的事情好作,我只好超級認真地開始處理這案件,然後我跟同事T就這樣一搭一唱、一作一陪、一來一往,兩個人自己玩得很開心,並且這案件才到我手上沒多久,短短的時間內成功的發動了第一次的搜索扣押:直搗人家工廠查扣仿冒品。

 

 

第一次搜索扣押的過程還滿新鮮有趣的,並且奠定了我跟同事T最佳拍檔的地位與默契。

 

 

但是第二次,就沒有這樣順利了,去警局報案當天在偏僻的山區裡下起大雨,載我們去的人都說:這雨來得很奇怪。不祥之兆。

 

 

果真,攜帶告訴狀的我們,被警察背背跟叔叔們拒卻了,鎩羽而歸不足以形容我們的挫敗,我們拖著整個行李箱的卷宗在101大樓的咖啡店裡借咖啡澆愁。

 

 

有沒有看過女律師的豪氣?

 

 

我們一人點了一壺咖啡,不斷地用咖啡杯乾杯,然後講些五四三的鼓舞話語。

 

 

但是,澆愁完以後,還是得辦正事,我開始尋求外援:call out

 

 

既然搜索票是檢察官核發的,那就找檢察官朋友幫忙吧。

 

 

在那時候Q檢座小帥檢座兩人,彷彿有在輪班,兩個人會輪流接我的手機,一個在忙時,另一個會接,問到一半時,另一個還可以接下去。

 

 

 

最後,非常感謝小帥檢座在某次掛下電話後五分鐘,檢座大人親自打電話來給我,我很記得他是這樣說的:

 

「我想了一下,你這案件喔~要這樣這樣寫,然後那樣那樣做,剩下的留給檢察官去查,這樣應該可以達到你的目的。」

 

 

 

收到指令的我二話不說,我真的就這樣這樣的寫在告訴狀上,然後那樣那樣做…。

 

 

然後我成功的得到了二十幾張搜索票。

 

 

當時我有開心的發簡訊給二位檢座報喜,並且深深覺得這兩位外縣市的檢座朋友一定要好好留著。

因為他們的轄區不在我管轄範圍內,既沒有案件的利益衝突,又可以輕鬆解決問題,真是很適合作為我的幕僚(跟幕後操縱的那隻黑手,哈)。

 

 

那是第二次成功,二十幾張搜索票,出動二十幾位警察,以及數位事務所同事律師的協助,我跟T又完成了第二件壯舉。

 

 

當時有位男律師同事在搜索結束後告訴我說:「我覺得你很有領導能力。分配處理的很好。」

 

 

當時的欣喜真是難以形容的,因為講這話的是位局外人的男律師阿。

要知道語出稱讚的是一位「男」律師阿。

 

 

 

第二次的大規模搜索更是新鮮有趣,我還被誤認是女檢察官,成為最大的歡樂句點。

 

 

 

因為這個鳥鳥的案件被我跟T搞的沸沸揚揚,還為事務所賺進了白花花的美金,頗有從此令人刮目相看的感覺。

 

 

這是我跟同事T的案件,這是我們的客戶,從此以後我這麼認為。

 

 

雖然我在這家事務所任職期間甚短,但是短短時間內卻寫下幾件歷史,所以即使在含冤離去時,深深地跟大家一鞠躬道別的眼中有淚,但是我相信所有的人都肯定了我的能力。

 

 

伴隨著我離開這家事務所以後,這案件因為商標權的行政訴訟尚未定讞,所以刑事案件暫時停止審理,就這樣停止了兩年多。

 

這幾年我繼續在業界遊蕩,後來當時的小老闆後來自己出來創業,把這案件也帶了過來,然後,我怎樣也沒想到的,輾轉地最後我也來到了小老闆自己開業的這家事務所裡。

 

就在我到職以後,這案件神奇的因為行政訴訟剛剛才定讞,剛剛可以開始審理了。

 

我真的很想笑~。

 

這案件的複雜程度,不是一般人可以瞭解,很多東西更是卷宗裡看不出來的,我一直慶幸接手的是始作俑者的我。

 

我趁著剛到任,案務不多時一一整理時間表、補狀、就在剛剛全部完全瞭解以後,這案件就動起來了。

 

它好像在等我,那種感覺很奇妙,從我離開時到重新接手後,案件其實沒有實質進度。

 

 

它很像是我的孩子,又像是沒吃完的便當,被迫著要跟它做個了結。

 

原本審理的檢察官也早已經更換了,同事T也不在了,除了被告也沒換以外,雖然對造的辯護律師也沒有換,但是他實在很不進入狀況,所以對這複雜到我懶得跟人家解釋的案件,少了同事T的我,常常覺得很孤獨,有種我的世界沒有人懂的疏離感。

 

 

OS:我有畫時間表,拜託~檢座大人您看一下好嗎?)

 

 

為了這案件的順利進行,以及頂住這家客戶總公司的接頭人員,我除了騷擾現任同事以外,又開始了call out的行徑…。

 

 

首先被騷擾的是良大人

 

 

因為這位外國人有著Dr.lawyertitle,我覺得泛泛的解釋及說明恐怕不足以說服她,總要搬些什麼東西出來壓住他。

 

 

所以,感謝良大人多次的萬言書講解刑法理論、提供建議,並且除了惠賜幾個德文單字以外,還無償的翻譯了兩頁德文文件,銘感五內。

 

 

我其實喜歡那樣的過程,刑法理論裡的很多東西,只能是一個想法或者觸點,我要自己抽絲剝繭找到可以用的那個點跟切入面。

 

當然還是感謝有人願意從頭跟你講起…,你才能找到那個點跟面,這就是幕僚的重要性。

 

 

 

還有被迫與我開過數次刑法研討會的同事C同事V,一起被我拖下水進來這個案件。

 

 

某次我們在辦公室內召開「三腳貓刑事訴訟研討會」,但是因為其實同事C是民商法組、同事V是公法組,至於我勉強算是念經濟的,隨便一個簡單問題就讓我們停頓、思考許久,三個人講不出半個字來…。

 

下一個念頭,下一個動作,下一秒,大家同時起跑衝回自己的辦公室,拿起桌上電話call out求救,彷彿參加了百萬大富翁的知識問答,還是支援前線的遊戲,那情景真是有趣極了。

 

 

然後,這案件最後又被離奇的起訴與不起訴,我為了一句話:「不另為不起訴處分」整個人又開始奔得焦頭爛額…。

 

 

 

這次被摳傲的人數暴增:Q檢座、鄭同學、前任同事CH、偶有增加覺得始作俑者是他的小帥檢座

 

 

好吧。我承認我對這案件賦予比較多的期待跟認真,雖然他天生品質不良,但是他是我的孩子。

 

 

然而很久很久沒有發狠寫出覺得自己滿意的訴狀了,數次敲打鍵盤的我身上是發熱的,抱著跟他一決死戰的決心!

 

 

這個案件我自認已經盡心盡力了,除了嘔心瀝血的訴狀以外,還附上了圖表、英文、德文、對照表、照片應有盡有…。

 

 

死而無憾,這是我對這案件最後的陳述。

 

 

如果他依然救不活,我會認了。但至少我盡力了。

 

 

《後記》

 

Q檢座   師父宏   好友宏    江湖上人人聞風喪膽的「董座殺手」

 

Q檢座OS:「碼拜託你~我已經被說成是黑道帶小弟去抄人家家勒,你還要加上『江湖上』喔,這樣更黑的洗刷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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