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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每個人多多少少有一些奇怪的、不為人知的癖好,雖然按其程度可能會符合「強迫症」這個名詞,但是我比較偏好「癖好」這種說法。

 

先來說說生活上的癖好……。

 

我很記得「慾望城市」有一集是在說每個人的癖好,而從事律師工作的瑪利達,喜歡在夜間,雙手先去過角質,再戴起(加強保養品吸收)護手的手套,開心的鼓掌兩下以後,拿起遙控器,看著用蒂寶錄影下來的節目,享受一個人的靜謐時光。

 

那一幕讓我至今印象鮮明。

 

我想我會很有感覺,是因為某一部份的我,癖好與她雷同。

 

我很喜歡在文思泉湧,又恰巧有時間的時候,先認真地去臉部角質,然後敷上保濕面膜(對~就是露得清面膜紙那種)然後好整以暇的坐在電腦前,把音樂打開,飛快地敲敲打打寫文章,這時候還一定要搭配堂而皇之的將MSN掛上紅色的忙碌符號,顯示:「我很忙。」整個程序才算完整。

 

這個程序,可以是假日的早晨、可以是週末的夜晚,或者是趕著要看CSI播映的前夕…看靈感何時來敲門,順從她現身的時刻而定。

 

 

不知道為什麼,我就是很喜歡一邊敷面膜、一邊敲文章、一邊聽狂放的音樂,這三件事集合起來的感覺。

這讓我覺得很開心、很減壓、很嗨、很enjoy…。

 

 

這個慣例存在許久,所以熟識的朋友在看到我在下班的時間MSN卻掛起忙碌,還一邊狂點播歌曲時,不需要用塔羅占卜、或叫噗浪小籤籤測字,也可以預測得出來:等一下有文章可以看了。

 

 

而寫完文章以後,我堅持要當自己的第一個讀者。

所以,我會在PO出來(大致看過一遍)以後,先趕緊自己登出,不知道在趕什麼似的,搶先把點閱數由「0」變成「1」,當點閱的第一個人。

 

我很討厭別人在這時候先馳得點,因為我喜歡當我自己的第一個讀者,不喜歡這個特權被別人佔領的感覺(原則上應該是我最先知道我的文章哪時會熱騰騰出爐的吧),如果不幸被別人奪去我會扼挽。

(我真有遇過自己琢磨太久,然後被路過的人點去第一筆的狀況……生氣………

 

 

所以即使你是文章的主角,我在將網址傳給你時,也不會是點閱數「0」這個狀態,因為,那個搶鮮閱讀的尊榮待遇還是在我身上阿,哈哈。

 

 

而化妝的時候,我會點播蔡依林的歌曲,輕快動感的節奏,可以讓我在著妝時動作稍微快速一點,因為我很喜歡摸來摸去、東弄一下,西攪和一番,走來走去不知道在忙碌什麼,但是又始終出不了門,沒搞定著裝完畢這件事…。

 

而蔡依林的歌曲具有催促(速度)跟定心(假想自己是蔡依林)的效果,可以適度減輕這種症狀。

 

但是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習慣在化妝時聽快歌,所以我的妝容始終亂七八糟,有如舞曲大帝國電音版一般的………奔放不受拘束又有點跳躍……摁。

 

 

 

 

還有,我習慣並且喜歡自己一個人去游泳,這個政策延續下來的就是,當別人邀約我一起去游泳時,我會非常的難受又不知所措,總是在心裡先碎念兩句:

「幹嘛~又不是打羽毛球,一定要兩個人…。」

 

朋友說:「妳教我游泳嘛!」

表面回應:「我不會教人耶,妳去參加游泳訓練班吧。比較專業。」

內心獨白:「教人家游泳時,我自己不能游,我會很冷,並且"你學會"跟"破壞感情"是連在一起的……」

好吧。我承認,我不會並且討厭教人家游泳。

 

 

朋友說:「我們一起去游泳,好嗎。」

表面回應:「我游泳時間很不固定耶。約來約去很麻煩,還是各自去吧。」

內心獨白:「我是真的去游泳的,不是去聊天的,既然不能一邊游泳,一邊利用換氣順道吐出兩滴水的時間,講上兩句話、答腔接個兩句的,那幹嘛要一起去呢?」

 等各自游完泳,再約時間喝茶聊天吧。

 

 

講講工作上的癖好吧。

 

因為我的英文是有限公司,所以在著手要寫英文信時,我習慣聽日文歌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覺得完全殺攏沒的日文發音鏗鏘語調,與我要絞盡腦汁拼湊英文單字跟文法的氛圍最速配。

 

馬三主題曲、平井堅、清水翔太、張國榮的日文歌、日劇經典主題曲等等,可以選擇的smooth曲目很多,陪伴我度過每個艱澀的時刻。

 

 

再來就是我最為人知的:圖說法律狂毛病

 

只要案件到了一定複雜程度,我整個手就很癢,非得來弄個圖表不可,不然我覺得案件我會辦不下去、聽不懂大家到底在講什麼,現在到底進展到哪裡,或是大家到底是在吵什麼……

 

最常用的圖表是這兩種:(首次公開)

 img-X021524-0001-1.jpg

 img-X021545-0001-1.jpg

 

其他當然還有很多種變化方式,但是我懶得弄上來了。哈。

 

其實,我一直覺得這毛病是因為我夠不聰明,如果不先將事實、順序搞清楚,我很難進入狀況,因此,我習慣先徒手畫在紙上,漸漸地為了開庭或跟人家討論方便,只好自己弄成電腦檔案附上去。

 

但是有趣的在於,法官、檢察官跟對造律師對於「圖說法律」的接受度並不高,但是客戶們都很喜愛。

 

因為法律人習慣又臭又長的文字敘述(再多裹腳布都不會害怕),但對於圖表卻是戒慎恐懼或是避之唯恐不及,

 

不過,用過圖表的人就知道,他的一目了然跟簡化爭點很有用,尤其是妳可以迅速又帥氣的講出本件事實發生日及證物編號,不用卷宗整本翻來翻去,是讓自己心定的一顆萬靈丹。

 

 

雖然其實整理這種圖表非常花時間,一整天有時候都會需要,但是不管要花多久,我就是很想弄,樂此不疲,有時候自己會玩到欲罷不能,一定要加顏色、加註解、加網點陰影、或是變化樣式來加強圖表的炫麗功能…。(這是一種強迫症了吧,哈)

 

 

講到電腦繪製圖表,讓我想到,另一個:我喜歡用自動鉛筆記筆記,並且筆記內容絕對是龍飛鳳舞、草書行書併行不悖

 

從以前讀書我就是這樣,書本、講義都是用鉛筆寫上課筆記,並且我字跡的潦草程度,只有我一個人可以解讀,別人絕對看不懂…。

 

記得好友V曾經問我:「用鉛筆的意思,是說會擦掉,重新整理嗎?」

我搖頭。

 

「那你這段寫什麼?」她指著書本一小段落的行書草跡(考)問我。

我流利的念出來這段摘記的重點,她頓時訝異不已(OS:妳自己真的看得懂耶)。

 

從此以後她認為,這是我防堵別人跟我借筆記,偷我重點的秘技。

 

我本來就不想當筆記公主,況且上課筆記本來就是寫給自己看的阿,我自己看的懂就好,不是嗎?

(好啦,是我懶得重新整理啦,字要端端正正寫很累人耶)

 

 

 

 

我相信每個人都有一些不傷大雅、講不出道理又不為人知或廣為週知的龜毛、堅持小事,

 

有些難以啟齒,比如:喜愛仔細觀察拔粉刺的成果,分佈、數量跟大小…

 

有些只適合悶不吭聲,例如:我也喜歡在過斑馬線時,一定要踩在白色那個框框裡,所以會看到一個人踩著高跟鞋跳躍而過…馬路

(不好意思…我腿短=_=

 

有些會令人莞爾不止,像是:喜歡用拇指跟食指揪著小衣角磨蹭,摸到他爛爛破破的為止(我遇過這種人,還不只一個……很怪,但是那模樣很好笑)

 

 

 

所以日本才會有那節目「怪喀鑑定團」把各種奇怪癖好公布出來…

你以為只有你是這樣得,但其實你可是有廣大的同好者的阿……。

 

那麼你有什麼不為人知,卻又沾沾自喜的癖好呢?

 

 

《後記》

 

 

因為「個人意見」寫了這篇「強迫症」,內容有趣是當然,並且引起廣大迴響。

我看了以後,大笑,包含留言內容,所以才有這篇。

http://mbpo.blogspot.com/2009/09/blog-post_30.html

 

 

數字分男女,最令我咋舌。

數字喜歡被三除盡,我以前也有過,還有,我討厭質數,覺得他一定孤僻很難相處。

 

但是我沒看到有人留言會玩弄小衣角這件事的……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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