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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個網友是H

 

跟他認識時我正在律訓,單純想練英文,但因為他是台灣人,所以後來都還是用中打跟中文溝通。

認識他時,他在美國讀書,悽慘落魄的那種。

 

 

 

他高中重考才考上一個他講過三次我還是記不住學校名稱的○○高職,而我一舉就考上北一女,所以,現實生活中,其實我們是不同種人。

 

 

 

但是他很有藝術天分,家境也很優渥,優渥到他19歲就開BMW到處把妹,生活極盡荒唐(這是他自己講的),後來他老爸覺得不行,一腳把他踢到美國,先從語言學校開始讀起,他後來進了全美前三的室內設計學校,開始他的留學生涯,他說當時他出國時,連level這個單字都不會拼,但是還是出去了。

 

 

他說,他想當室內設計師。

 

 

 

他真的很有天分,我看過他的作品,徒手畫得素描寫生,還有傳來的室內模型照片,還有聽他闡述他畢業作的理念…等等。

在這行,他是屬於有天分的那種,我覺得。

(恩…他的手就是用來畫美術作品的……)

 

 

我們算聯絡的熱切,不只MSN還講過好幾次國際電話,他的照片跟他拍的VIDEO等都已經是司空見慣了。

 

但是好笑的是第一次見面的過程。

 

他放暑假回來,見面這件事對我們來說很應當。

 

按照他的慣例,他開BMW到我補習班下課地點來接我,老實說,我很抗拒見網友這件事,我大概就是屬於安柏說的,會有落差的那種人,網路的他,跟現實的他,很難在短時間拉近距離或者劃上等號的那種。

 

 

即使見面前一天,我死盯著他的VIDEO跟照片很久,企圖拉進對「這個人」的距離,但是一上車,不只滿車的噁心煙味,讓我想跳車,重點是,我看到他,其實有種不知道他是誰的感覺……。

 

(陌生人、壞小孩、我要下車!!!)

 

 

喔。忘記提,他跟張國榮長的有幾分相似。但是這不足以讓我卸下心房。

 

 

 

 

「你幹嘛講話都不敢看我。」他說。

 

 

「因為我不知道你是誰,我聽聲音就好。」我低頭尷尬的回答,故做自在卻緊張的很。

 

 

「我看你很緊張。你姊在哪裡,我們去找她吧。這樣你比較...自在。」他說。

 

 

「恩恩。」我點點頭,還是不敢看他。

 

 

然後,西低~有個人第一次見網友還要姊姊安柏護航吶。

語畢,我立刻撥電話給我姊,然後我們開車去接她,一起去喝咖啡。

 

(要知道這就是作姊姊的義氣……出手搭救妹妹……)

 

PS:我曾經寄過安柏寫的書給他,所以他知道她。)

 

 

 

而因為作家安柏跟藝術家 H比較同聲同氣,所以,整場我成了靜陪末坐的那個人。

 

 

 

因此第一類接觸,我就在一直在比對他與張國榮長相倒底哪裡相似中度過…(在內心裡不斷做這件事比較可以讓我轉移我的注意力……)。

 

 

因為他,我大致瞭解留學的幾分艱苦,至今他也常惦念這份情-那時候的我大概也陪他走過一些東西吧。

那份情其實也只是隔著越洋電話,陪他抽過幾支煙,或者硬盧他為我多點燃一根煙...。

 

 

所以,往後其實他放假有回台灣,我們都會見面,吃個飯什麼的(雖說他後來知道我交男友後,一度完全失聯,還是失聯的其實是我?!哈。但是大體都有維持MSN的聯繫。)

 

 

他現在已經是個小有名氣的室內設計師了吧,尤其是頂著國外名校的學歷,他的一坪設計費與我的一小時律師費相去無幾。

 

 

他老爸當時真的很對,花個幾百萬栽培個小孩,不然他在台灣也只是繼續匪類,如果他真有這個天分,老爸付得起,是該讓他出去的(雖然他在美國也是小匪小類=_=)。

 

 

但是其實,在他真正回國工作後,我們反而聯絡的不如往常熱切。

因為,現實生活中的我們真的是兩個世界的人。

 

 

不只是他優渥的家境、還有想法觀念差異極大什麼的。

 

 

 

還有很多很多,更重要的是,因為他罔顧了我對他的擔保跟信任,讓我覺得我對不起我的朋友,因此當下立刻決定把他處決。

 

 

 

所以,其實那時候的友誼是因為他一個人孤苦在國外,而當時的我也正面臨律師界的黑暗面,亟需有人傾聽,但是真正拉到現實生活中,我們或許很難真正的當朋友,在摒除掉這些需求及因素以後…。

 

 

但是他是實實在在的網友,從MSN交談開始認識,然後互換照片,然後見面這樣。

 

 

 

最近他有傳來他新近的室內設計作品照片一堆,我說過他很有天分,但僅止於欣賞作品而已,對我來說。

 

 

 

然而,我最喜歡的還是當時他留學放假回來那時候的他:學生藝術家,那種氣質跟感覺很難形容,跟我們就是不一樣,跟他講話覺得很像在看電影,很不真實(也可能是因為他長的其實真的滿像張國榮的)有些迷人、有點兒危險,但是又有些吸引人,但是,你不見得想跟這種人在一起,並非長遠之計啊(總不能老是在演電影吧。)。

 

 

 

所以我後來還是(聽從安柏的中肯建議),在那時候選擇了跟我同行的律師去培養感情,並且讓他成為我的男朋友,同行,大家總是比較好溝通的。

 

 

 

《後記》

 

 

網友太多了,竟然還要分成上下。

哈哈。

 

 

接下來想寫的是澳洲的CHLOE跟龍桑。

 

 

喔。還有,我不是因為H長的像張國榮而認識他的,是認識以後我看過他照片很久以後,一次偶然他才說:「很多人說我像他。」

真是…從照片一整個看不出來阿,哪裡像阿。

 

但是真正見面後,真的。有點像,尤其是藝術家的氣質這塊。

 

只是有點。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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