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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的Chloe,是在劈西轟那個時代認識的人。

 

那時候新聞台正夯,自己形成一掛(其中不乏許多法律人,而她跟馬三葦是其中極少數的非法之徒)。

 

她是個無畏的放上自己照片在新聞台的那種,所以很早開始,我就已經知道她的長相了。

 

 

但是,我要講的不是照片這點,是明信片。

 

 

她是個酷愛旅行的人,感覺很背包客,旅行期有點長的那種,而她總是會在到了落腳處以後,寄明信片給我。

 

 

老實說,她第一次跟我要住址,說要寄明信片給我時,我覺得她肯定在呼弄我。

 

 

那時的我們根本沒有見過面,就是大家很愛在彼此的新聞台留言來留言去的,這樣的交情,就足以獲得一張國外旅行時還要大費周章買來明信片、順利找到郵局、買到郵票,航空寄過來給你的明信片喔?!

 

 

我老實不相信。

 

 

但是,我真的收到她的寄來的明信片,還好幾次,都是每次她出國的足跡,從不同國家來的。

 

 

講真的,收到明信片的感覺很開心,醜醜矬矬的中文字,沒兩三行,大多是講述她周遊列國到此地的一兩句心得,很可愛,我很喜歡。

 

 

 

那明信片上面的文字,感覺雖然比較像是她在跟自己講話,但是正因為如此,你更能有跟她一起遊玩那個地方的假象產生。

 

 

我猜測她也會用這種方式寄明信片給自己吧。

 

哈。

 

 

我還收過她一個禮物,是個腳ㄚ形狀的鑰匙圈,因為象徵著我的足跡,所以我把它圈在我的機車鑰匙上。

 

 

喔,見面,對,我們真的見過一次面。

 

 

 

但是在見面前,我必須說,其實我覺得她跟我是同一種人,就是屬於那種熱情奔放坦率真誠,自嗨到不行的那種。

 

(相對於某些人的內斂、低調、搞神秘、小家子氣、必素來必素去的…)

 

 

我跟她應該是TONE有合的那種。

 

 

 

 

趁著她一次返鄉回台喝好友喜酒,順道來個環台之旅,外加會見我們這些網友。

 

 

我很幸運的有被她排進去行程裡。

 

 

 

我其實並不害怕跟她單獨會面這件事,但是尷尬在所難免,緊張亦是理所當然,這件事並不會因為多了一個也是很不熟的蘇菲律師而有所改變。

 

 

但是,我覺得我應該見見她,雖然她邀約那時,其實我自己本身狀況並不好,怕好不容易塑造起來的陽光小美女律師形象,毀於一旦,

 

 

但是,我仍然依約前往,因為錯過這一次不知道要等何時。

 

 

(尤其人家有從澳洲準備小禮物來ㄝ…還包含大小姐的呢~~~~還是去領一下小禮物吧。XD不然連大小姐的小禮物也都失權效了…)

 

 

 

大概因為是在我最愛的甜心廚房餐廳,非屬密閉空間,總共四個人,還有我已經學會用開朗的笑聲掩飾內心的尷尬,或是懂得迅速掩藏自己對於網友跟真實友人的差距感,那天吃飯我表現的不錯(OS:是吧?!Chloe

 

 

雖然我依然無法在第一眼辨識出本尊就在眼前(我就是屬於很不會認人的那種咩),但是,她熱情開朗的個性跟我想像中一模一樣……。

 

 

 

或許因為她是會計師,還有個澳洲美女律師摯友,去當過一次陪審團(嘿嘿,我還記得這件事),還有她工作也是忙碌不堪但是硬要寫BLOG的那種,還有她也知道KPMGEY等等,更重要的是,我覺得她跟我一樣熱情真誠!

 

 

所以,其實是因為距離真得太遙遠,不然我覺得其實我跟她會是迅速合得來得那種朋友。

 

 

 

躲躲藏藏、遮遮掩掩離開劈西轟輾轉來到這裡,她跟馬三葦其實是一直有被告知新落腳處的網友,初始原因當然是因為我覺得她們是不會語出傷人或是讓我覺得不舒服的人…

 

 

(要當這種人很容易,除非你很有把握不會講錯話,不然通常你默默不作聲,我就會覺得你沒有殺傷力。但是他倆都是,不開口則已,一開口就會令我驚豔不已的那種…摁。)

 

 

 

而其實真正原因在於,我有把他們當朋友,寫BLOG的初衷除了發洩情緒外,還有讓關心我的朋友知道我的近況,我腦袋裡最近都裝些什麼、想些什麼,而她們就是我覺得會是關心我的朋友那。

 

 

看著CHLOE近來的MSN暱稱寫著要夢想要去非洲,期盼自己有一天可以收到來自非洲的明信片,上面有羚羊、獅子猛獸在草原奔跑(非洲有郵局吧),然後告訴我說,非洲的草原其實很香,還有犀牛大便的味道之類的話,哈。

 

 

Dear Chloe,

 

雖然我極少點你,但是我有把你放在我心中。

 

講了八百次要去澳洲找你玩耍之事,恩…總有一天會成行的,哈。

 

 

 

《後記》

 

暫時編列為(中),但不確定會有(下),萬一沒有大家請見諒。

 

 

喔,我真的比較喜歡劈西轟的排版格式,這玩意兒為何行距不能寬一點呢?

還有,只要PO照片整篇文章就看起來怪怪的,讓人不想PO照片。

 

你點過去看就知道我講啥。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925881695/3/1274202845/20061012174315/

 

 

其實,想寫這網友文章是起源於我跟一位近乎網友的人要明信片,這個舉動大概讓他覺得我有點奇怪,但是我覺得很正常(我就是這種光明磊落直率的人),仔細一想,唉呀原來是Chloe教會我的壞習慣,哈。

 

然後開始串起了我的網友人生。

 

 

覺得還應該補述的是馬三葦還有龍桑這兩位。

 

摁,但是你們知道我要去日本了,可能沒心情寫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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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utymomo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