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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不算是偶遇或是奇遇,比較像是一個特別的經驗。

 

八月份讀法律英文這班,班上4/5是法律人,大家有種說不出的一氣呵成融洽感,大部分都是無憂無慮的學生,少部分跟我一樣是執業律師。

 

而比較偏向社會人士的我們這種,自然想法跟觀念比較類似,會比較常在一起瞎聊,其中包含這位在瑞士下面的小國家 列支敦士登 的男律師。

 

 

我知道這國家是因為SWAROVSKI公司登記住址在那裡,並且在那裏有…著名造景成為觀光勝地,然後大概知道要搭飛機到瑞士,再轉小飛機或火車去他們國家,因為這個點跟他在剛開始比較有話聊。

 

 

他年過三十好幾,外型端正,高大英俊挺拔(因為西方人輪廓深對我們這種平板族來說,他怎樣都算帥吧),總笑說自己是old school的人,不用臉書,只用email

 

 

但在我眼中他是個嚴謹的德國人,列國是德語系國家,而他似乎因此造就了一番我想像中德國人應該有的樣子。

 

 

他很積極在下午去上另一個商用英文課程,很不屑老師在班上玩角色扮演遊戲(愚蠢吧他這樣說),很不苟同西班牙同學們總是鬼混在一起去夜店玩耍,他說我們是來學英文的,而且也快倒債的西班牙是有啥好驕傲的,還有他打算明年來英國攻讀成為英國執業大律師的課程…。

 

 

為何我會知道這些?

 

 

因為我們一起蹺課去吃過飯跟喝過幾次咖啡,我也不知道為什麼他就會跟我講這些。

 

 

 

第一次,我們去參觀法院開庭,老實說剛開始挺興奮地,就是終於看到戴假髮的大律師、檢察官、法官在交互詰問,這不是劉德華在演法外情,是真的威風凜凜的大律師在詰問耶!!!

 

 

但後來,坐在那裡旁聽的我們,一方面要豎起耳朵練英聽,一方面看到大律師翻閱著標記著密密麻麻又厚厚的卷宗手持螢光筆在問問題,真是全世界的律師在法庭都長同一模樣到讓我覺得工作壓力倏地跳到我面前張牙舞爪著,我明明飛得大老遠跑到倫敦來了,為何還緊追我不放!

 

 

而且觀摩的是個細如牛毛的金融案件,那種詰問問題之細,真的滿令人似曾相識地到有點作嘔的地步,我心中默默的很想離開假裝去上廁所。

 

 

這時坐在我身旁的他,好像有讀懂我的臉,他說他覺得這很無聊,問我覺得怎樣,我給了肯定答案。然後他就說,我們一起去吃飯吧。

 

 

於是我們就默默地一起離開,在冷颼颼的倫敦找家熱騰騰的餐廳一起吃飯喝咖啡聊天。

 

 

 

 

他的英文很不錯,我也一直很小心翼翼地想聽懂跟回應他的問題,因為都是工作過幾年的人,所以很多想法是真的算相近,可能我是班上少數他覺得算有一點點上進心的同學,我也一直努力在他面前維持這個()形象,因為當時內心的我可能比較想玩耍。

 

 

後來他也有課後請我喝咖啡,也有一次老師上的內容實在太無聊了,我也不懂老師為何不照個那本教科書教學,要自己搞些奇怪的講義,於是他又似乎看懂我臉上的疑慮,下課時間他問了我,我們就一起離開去喝咖啡沒在回來了。

 

 

其實跟他在一起時,比較像是在練英文,或許他也是,就是更深一層的將自己想法表達出來,我不排斥,也沒有特別喜歡。

 

 

因為練習將自己想要血拼的物件表達出來,跟西班牙辣妹同學們詢問便宜又大碗的購物中心也是同等重要的,我沒有因此忽略掉與其他同學們的相處。

 

 

但他的確很妙,就是課上完那天中午,他就搭機離開了,沒有參與我們瘋狂的告別派對。

 

 

而且,可能是已經經過七月份一個月的洗禮,對於八月份班上具有優勢主導地位的泛西班牙族群所帶領起的kiss hug kiss hug打招呼及say goodbye禮儀,我其實相當適應,可以完全跟大家打成一片的那種。

 

 

但是這位列國的德國人,就…始終只禮貌性握手,頗有不同流的感覺。

因為連以打躬作揖為禮儀的日本人,可也都乖乖入境隨俗 讓大家擁抱,這位人士就是    協

 

 

 

我本來在他熱情邀約下真有要去列國玩耍,因為我想機會難得,至少有他可以帶我去參觀一下該國風景特色。

 

 

但是,那個國家真的好難到達阿,我怕自己半路就走丟了,又礙於精省旅費下,終於放棄這個念頭。

 

 

然後我們通過幾次email,最後一次應該是落在我這裡沒有回。

 

 

這個特別的經驗滿足了我想要多認識不同國家,瞭解不同國家文化的想法,因為德語系國家相對於在倫敦來說,是比較難遇到的,而我有幸能跟他有進一步認識的機會(這段話寫得之做作阿!)。例如,我知道了這國家註冊的公司比國民人數多,跟全國只有五家法院這些有趣的事情。

 

 

 

只是,應該還是我對於西方人本身沒有瑰麗的遐想,跟他或者跟墨西哥男在相處時都一直處於在練英文狀態,無法產生正事以外的其他羅曼蒂克粉紅想法,因此都沒有很積極想去發展或者在回來之後深感扼腕。

 

 

雖然我相當可以接受kiss hug kiss hug的禮儀問候方式,但坦白講,我們跟西方國家還是存在有很難跳躍過去的文化差異,這或許才是我無法對隨便一個都帥氣逼人的西方面孔心生狎念的真正原因。

 

 

 

<後記>

 

照片就是漂亮的法院,但是那天在這家法院沒有看到開庭,是去另一個刑事法院才看到的開庭。

 

 

這個法院在BJ第一集也有出現鏡頭,但它明明是民事法院(老師講得),而片中是刑案,為何出現這為場景?!但這間法院門面真的漂亮就是了。

 

 

他們刑事法院更妙,安檢之嚴格,只有錢包可以帶進去吧,手機相機等電子產品要另外去置物箱保管,一個酌收保管費一英鎊,還有食物是不允許的。

 

其實在倫敦過生日最開心的是,前一晚過十二點以後,跟兩個日本男同學在那裡狂發簡訊,對發到我笑到差點岔氣,我一個人對他們兩個人聯手,我既要思索回應內容又要想英文怎樣寫,正在想另一個就發過來,我快忙死,又笑到無法回應,但滿開心的。

 

 

咦?還不 阿這位?連SOP都寫不出來了,哈哈哈。

少少人閱讀好像反而讓我比較敢寫。XDXD

OS應該是不想讀英文吧!不是真的想寫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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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utymomo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