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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沒有iphone4最後竟然買了一個19英鎊折合約將近台幣一千元的外殼回來實在是因為天下知音難覓!!

 

 

在回來前,我半盧半央求的找了shin一起去逛柯芬園,他也說過喜歡那裡,然後他有如識途小馬地帶我去他喜歡的小店,就是那種我明明來這裡五六七八次了、但是經過都不會踏進去的店。

 

很奇妙,每個人喜歡的不一樣,但是大概是因為跟他在一起吧,覺得聽他介紹在小店內東摸西玩很有趣。

 

當然此時我也要回報一下他的引薦,於是我帶領他去距離柯芬園逛街商圈有一點距離的Jack Wills然後我告訴他我很喜歡這牌子唷!!

 

他點點頭說他知道。

我並不意外,因為另一個日本女生也說過知道。

 

但是我是真得很喜歡這牌子!你懂嗎!(我在心裡大喊)

 

 

一走進去店內,我們立刻分散各自往男裝與女裝走去,我還是忍不住走過去看看我想買得那件西裝外套,摸摸她、跟她講講話,希望她可以瞭解我無法帶她回台灣的原因,一回神,看到shin跟我摸同一件外套的男生版,我大笑,對啦,像他這樣的年紀,對於西裝外套應該有很深的幻想與憧憬吧。

 

 

 

然後我走過去他身旁,他用著一副覺得很貴的表情在跟西裝外套對看,然後他娓娓地告訴我,他有買過Jack Wills的東西,一個後背包,還有幾件衣服!

 

 

這下子我大驚了,因為倫敦可是琳瑯滿目的逛街聖地,可以選擇的真的很多,尤其這家算是有點機車的貴,他竟然也買,還不只一件。

 

 

然後他繼續認真地形容了哪件哪件跟哪件是Jack Wills,因為同班了一個月,他衣服也就那幾件,於是我馬上瞭然於心,並且在心中下了評語:

 

我想他跟我差不多程度地一樣喜歡。

 

 

然後我們走過去週邊商品專區,我告訴他因為當季衣服很貴,所以我買了哪些小東西回去當紀念,而我最想要的是這個iphone4 case,但是我沒有iphone4所以作罷…我噘嘴地小抱怨。

 

這是真的,我掙扎多次,進去店內不下三次,不是19 英鎊花不下去,是回來還要弄一隻iphone很麻煩呀!。

 

 

他看到這個iphone4 case時眼神為之一亮,就是男生很少會對這種小物出現這種眼神,然後說了大概是good之類的話語,因為他可是適格買受人,他用iphone4阿!

 

然後他拿著外殼看著它告訴我:You should buy!

 

我又重申了一次,我沒有iphone4阿!他還是又重複了一次You should buy!both!

 

我就忍不住大笑了,然後兩個人心情非常激動地把玩那個外殼許久,但是誰什麼也沒買就走出去了。

 

因為花個19英鎊買下iphone4外殼在倫敦是件愚蠢的事情,貴得離譜阿!

 

 

可是愚蠢如我,就還是做了這件事。

 

 

 

Satomi下午茶約會後,我準備搭公車去轉火車與英文班同學相聚,距離飛離英國日子剩下兩天,公車路經過Oxford Circus selfridge百貨公司,在到達百貨公司門口時,我突然被魔力給召換似的跳下了公車,走進去Jack Wills專櫃,若無其事拿了iphone4 case結帳後又默默出來繼續等一下班公車。

 

我是要趕火車的人,卻如此大膽地完成這件事,現在想來都覺得是除了不由自主地魔力使然外,無其他可以解釋的。

 

 

 

買了以後,耳邊響起在自我掙扎時好友C說得,先買吧,反正也只是浪費台幣一千元,但是沒買萬一回來後悔還要花五萬元買機票回去才買得到。

 

 

想起這段勸敗建言,我心中稍微坦然了些,但其實我很清楚,我只是很想紀念這件英雄所見略同的事蹟,如同我帶回那些紀念品一樣,紀 念。

 

 

回來後,誠如另一個好友v所講得,每天看著iphone4 case沒有iphone4 可裝,內心一定感到無比的空虛。

 

 

 

而我也的確發現這條紋確實有帶給我紀念倫敦、想念倫敦的感覺,雖然我認為其實別人完全不理解這平淡無奇、可能還有點醜的條紋 對我以及對倫敦人所代表的意義。

 

 

 

但是每天看見他們這些條紋我很開心。

 

 

於是過度操勞的desire在即將退休之際,我決定了要購入了iphone4s要讓外殼終於有家。

 

 

說真的,我真得很喜歡這個殼,每天看到時,還是都有種倫敦就在我身邊的好心情在小小跳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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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樣的小小跳躍,可能只有Shin跟我可以體會與理解,這樣就夠了喔!

 

 

 

 

《後記》

 

其實跟許多美食部落格主一樣,喜歡的小店並不想讓人家知道,怕以後那家店變成很多人去,所以小小擔心別人去倫敦買了一堆這東西回來,我看到會傷心

 

就是…下一次再去倫敦不知何時了捏。喵嗚。

 

 

我其實沒有特別告訴shin我買了那個殼,我想我po上臉書的照片他也不見得會定期觀察,但是這一切都無礙於我喜歡這個牌子與紀念、想念的心情。

 

 

這篇很久前想寫,但是弄到現在就是因為照片這件事太煩人了。

 

 

喔喔喔,我沒有要改走時尚部落格路線喔,就…我一直都那樣只想寫自己想寫得。OS:法律意見有太多限制了跟目的性了,那麼這裡就是自由自在與隨心所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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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住英倫風家的季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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