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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戀就像是骨折一樣,年紀越大,越難好。

 

大學第一次失戀應該是清大那位男生。

 

當時擔任班上公關康樂,負責為女同學們辦聯誼,而那他就是清大那個系的窗口。

因為舉辦活動事前有很多事情要聯繫確認,多次的往來以後,真正在清大見面的那天有種熟悉朋友的感覺,再加上會被選出來辦活動的人基本上都是活潑外向的,所以我們很快的熱絡起來。

 

 

看著同學們開心的互動著,我們很自然的在一旁聊了起來,有種功成身退的成就感。

 

他是建中熱舞社的,隨興地就這麼的在我面前跳起來,我坐在大石頭上看得如癡如醉,要知道對於一個在高中也是一跳成名被封為舞后的我來說,這樣,真的很迷人。

 

 

一直到活動結束後,我也不知道為什麼總有連繫不完的事情,常常要講電話。

 

 

在那個手機不暢行年代,他總在寒風中走出宿舍打公共電話給在台北的我,IC卡咚咚跳錢的聲音伴隨著我們談笑聲,我以為那就是愛情。

 

 

後來,不知怎地我知道了他有讀清大中文的女朋友,還是位長髮飄逸大眼高挑的美女,頓時覺得自己很傻,我會錯意了嗎!

 

 

 

但是他突然現身我打工場所,認真的眼神直盯著告訴我說:「我每周五晚上都會回台北,一切都跟以前一樣。」

 

我皺著眉看著他,不甚了解他話中的意思。

 

 

 

 

於是我把我們親密合影的照片,丟給了好同學大小姐請她代為保管,氣憤地跟她講了這個經過,還翹了一堂課喝咖啡解憂愁,可能難過生氣個兩周吧,之後民總刑總期中期末考照樣all pass,而那清大青綠校園的記憶跟他帥氣的臉龐與舞姿就這樣消失在風中…。

 

 

 

 

第一次真正的失戀,應該是這位天秤座男朋友。

 

 

 

我們在七月的考律師補習班裡相遇,在跨年倒數時相擁互許,我其實也不敢相信,這個皮膚黑黑小平頭笑起來牙齒白有胸肌跟腹肌,家裡還住陽明山獨棟別墅的人,是我的男朋友,所以我寧願錯過律師跟法官考試也不想錯過他,這是當時心中的堅定想法。

 

 

但可惜的是,我們的愛情跟燦爛的煙火一樣,雖然壯觀漂亮,可是火花沒有持續很久,身負考國家考試壓力的我們,很快的就分開了。

 

 

沉浸在失戀情緒與必須準備考試的壓力,師父只有交代一句話:去游泳。睜開眼睛就去游泳。

我沒有真的每天都去,但是至少兩三天去一次,難過失落的情緒就這樣日復一日地在翻閱書本法條下被擱置了,那個當年我還金榜題名考上了律師,真正實踐了化悲憤為力量這句話。

 

 

 

在我考上後,我們企圖再續前緣,我實習律師的苦悶日子,他總為我上演著日劇跟電影的情節,浪漫情懷處處可見,但是我心裡總覺得少了什麼。

 

 

 

直到有一天,我在忙碌工作的午休時間,還要直奔他精心安排的餐廳,準備要進行浪漫的午餐約會,在捷運車廂內,手機一樣傳來他溫柔甜膩的聲音,但是捷運列車疾駛的聲音讓我無法回頭,我的腦海突然冒出一句話:你的思想已經跟不上我的腳步。

 

那一個電波閃醒了我,他緊貼著手臂二頭肌的雪白襯衫突然不再吸引我,他深邃的雙眼皮及黝黑皮膚也不再讓我流連忘返,那一刻起,我知道我已經無法回頭…。

 

 

 

 

 

 

 

再接下來就是眾所皆知的185

 

在那個我們都太年輕沒有經驗到不知道如何處理分手這件事的年代,我們的戀情分分合合到歹戲拖棚沒有人想看()

 

 

 

那是我第一次體會到,什麼叫做即將復合,可能復合,以及準備要分手,跟正在分手。有一種狀態是真的叫做「正在分手」的(被打頭)

 

 

 

當時我不肯放手的原因有很多,一大部分似乎是我無法接受自己已經不喜歡他,或者不跟他是情人的狀態,我覺得這件事很不可思議,因為我們是如此契合與速配的一對,所以我怎樣都不願意離開這個狀態,雖然其實早已走調。

 

 

 

而又因為我們的生活有重度交集及依賴,所以就一直在拉扯中度過…分手,好幾年。

 

 

 

一直到他搬回老家高雄,形式的距離終於拉開我們,把[分手]成為一個完成式不是進行式,讓彼此自由。

 

 

 

不記得是多久以後,某次他北上台北,我們出來見面敘舊,在台北車站忠孝西路的那個紅綠燈,他眼神環繞了一下四周突然開口說:「對我來說,台北就是你。」

 

 

 

我不記得我有沒有將心裡的心聲告訴他,但是我記得那天空氣的溫度,風吹過來的感覺,還有我身上的紫色公主裝風衣跟腳下的灰白高跟鞋,以及眼眶打轉的淚跟鼻酸的感覺,我沒有抬頭看他,只是在綠燈亮時跟他一起默默往前走。

 

他是個六分感覺講三分話的人,所以我相信這是他的真實感慨。

 

 

我們的愛情早已經被埋進墳墓許久,但直到那句話,我終於闔眼,瞑目了。

 

 

然後我們彼此都知道,以後我們不會再單獨見面了,那是我們最後的一次心靈相通。

 

 

 

 

 

接下來的德國人就有些離奇。

 

 

其實連我自己都已經不記得事實的全貌,發生的那當時及後來,我其實都講不出來,我不知道跟人從何講起,縱然想講,我好像也語塞地卡在喉嚨吐不出半個字來,縱然心裡覺得委屈難過悲痛,但是我好像只能自己慢慢承受。

 

 

 

「飛蛾只會撲火」當時我這樣寫在自己的噗浪上。

 

 

我無法抗拒,所以只能選擇縱身一躍。

 

 

 

只是有時候我自己也懷疑那個手牽手一起走向101大樓又走回忠孝東路是真的發生過的嗎?他真的曾經勾住我脖子在我耳邊低語說:「我每一任女朋友都像你這樣嬌小」當下立即治癒了185帶給我的傷,甚至是他掛完急診手上的點滴傷疤他眉心的糾結…還有很多很多的種種,我其實有時候都以為自己是在作夢的吧。因為這一切發生的太突然太快,然後就又突然消失不見了。

 

 

 

於是,我假裝一切沒有發生過,照樣認真上班,即使我眉頭深鎖但也繼續過活,我只能在夜晚的被窩裡偷偷哭泣,然後努力說服自己,一切根本沒有發生過。印證了當時姊姊安柏講的:「早點去,早點回來。」

 

 

直至,我一手拿著辭職信,一手拿著假單,終於獲得老闆首肯兩周假期飛了一趟英國倫敦。

 

 

旅遊期間我跟好友一起去了康橋,康橋的美景真的如徐志摩筆下那樣的美麗,任何的言語形容都不及親臨當地的震撼,如果說文字,那徐志摩確實為那裏留下了最好的詮釋。

 

 

遊完康河我跟這位好友一起坐在岸邊敘舊,大概因為好友是我跟他的介紹人,大概因為封存的記憶突然被打開,映著康橋的倒影與夕陽,我開口了,我娓娓道來所有事情的經過,按其始末連續陳述…。

 

 

 

我沒有哭泣,只是講述一件事情發生的經過,沒有哀傷憤怒,沒有不平怨懟,我只是想把這件事情講出來給一個認識他的人聽。

 

 

講完以後,這位好友沒有多作評語,我也沒有多問,就這樣我拍拍身起身,心裡卻是如釋重負,我們在康橋晚餐因此誤了回去的時程,搭了最後一班火車回到倫敦,跟奔跑上最後一班公車回到了郊區的學校住宿那裏。

 

 

但是在那之後,這件事彷彿就離我而去,放在康橋那裏沒有帶回來。

 

 

我對他已經沒有怨恨,釋懷並且放下了一切。(但是詛咒已經老早就發送出去給了老天爺收不回來倒是)

 

 

爾後縱然再有提起這件事,我其實都知道,那都只是我心裡的斷章取義跟去蕪存菁,真正的一切都放在了康橋那裏,我只留下自己想留下的那一部分。

 

 

 

 

 

然而,這一次失戀,有些不尋常,並且反常的有些持久。

我哭泣,我游泳,我難過,我狂打電話,我食不下嚥,我繼續游泳,我想念,我低潮,我振作,我又被擊倒…。

 

我瘦回了當年的25腰,但是我卻找不到自己。

 

我知道這一切並非跟他完全相關,這只是引爆我心裡脆弱的點,揭開了那塊石頭以後,迅速崩壞,全盤皆倒…。

 

 

所幸,今年以來我開始慢慢恢復,我告訴自己先放下心裡的負面情緒,不要再反覆思索正反論證搞得自己以淚洗面又心力交瘁,先往前走,往前走,總會再遇到那個摩門特,到了那個摩門特,我心裡所有的疑問都會有解答,我所有的擔憂與不安都會被解決的,我會知道的,所以請往前走。

 

 

 

 

【後記】

時候到了,我說寫繼續[律師事件簿]。

應該最慢二月可以開始恢復動工,寫作這件事讓我感到愉悅與心理平靜,該是可以來繼續的時候了。

 

我知道律師事件簿筆下的人都會寬容地看待我的筆觸與紀錄的,謝謝你們。

 

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可以留在我部落格這面牆上的。

對,我在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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