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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們:

 

沈澱並且反思了好一陣子以後,終於覺得比較適合下筆來跟你們分享這些…。

 

 

 

我相信經過了幾年的磨練,嘗試錯誤,從錯誤中汲取經驗,你大致已經在律師這個業界中找到自己的方向,跟所期望的未來。

 

也許你跟我一樣,曾經嚮往過大事務所的亮眼招牌,汲汲營營想往上爬,卻因為人事鬥爭最後鎩羽而歸;

 

或者曾經因為某些朦朧距離感,進入過大公司當法務,然而沒想到用印、影印跟key in 已慢慢地琢磨掉你的鬥志與意志,致使你最終選擇悻悻然地離去…。

 

那麼選擇………

 

 

 

自己開業?

 

努力成為合夥律師?

 

出國拿學位,往上墊高自己?

 

進入公司當法務或者待在大事務所裡,慢慢爬?

 

還是最後決定轉職進入公務員體系,尋求一份安定……

 

 

我假設你跟我一樣在這些很尋常的幾條路上,已經找到一條適合自己,並且想要繼續前進的路。

 

 

我一直覺得沒有哪個是比較好的,或者是比較有前途的,端看你自己的喜好。

 

安柏說的,快樂的機會成本,在於你懂得捨去什麼,而不在於你想要得到什麼。

 

我喜歡商務一直甚過於傳統訴訟,我當然知道自己開業的自由與豐厚的收入,但是,我知道我不適合應對負面情緒沸騰的當事人,或者可以周遊於三教九流之間,全身而退,並且我討厭不知道下一個案件在哪裡的不確定感。

 

 

所以,縱然我真的曾經認真思考過開業這件事,但是,我最後選擇了退卻。

 

 

可能我覺得女生就是要漂漂亮亮像演日劇那樣的在當律師吧,哈。

 

 

為了這個莫名的堅持,我必須付出很多代價,學習再學習、認真再認真,競爭再競爭,沒有耀眼的國外學歷或者外國律師執照的我,要如何突顯自我的價值,常常是我必須面對的課題。

 

但是,我接受這一切。

 

 

我不在乎我的薪水少於自己開業的同學很多很多,因為在商務裡,我拿到我想要的成就,得到我想要得快樂,以及一份我想要的穩定的薪水。

 

 

我知道或許面對每年倍增錄取的律師人數讓你心慌慌,覺得案件越來越難接、競爭越來越激烈,日子越來越難混…。

 

 

老實說,我從不擔心這件事,或者我從來就不覺得這件事情會威脅到我。

 

 

因為律師本來就是個必須競爭的市場,如果想要穩定無虞的生活,那就去選擇公務員,

 

 

律師本來就是一種業務,靠專業,靠人脈,也同時考驗你的能力。

 

 

 

也許我依然秉持著當時考試的信念,會上的就是會上,所以,只有有能力的人才能留下來。

所以,我們所要做的只是不斷增加自己的能力跟精進自己的專業,而不在於細細考究每年律師到考人數、錄取率、錄取人數或者三合一制度,這是對於自己的基本信心跟對這個行業的體認。

 

 

或許你有跟我一樣的感慨,覺得馬齒徒長了幾年後,竟然變成大家口中的大師姐、老前輩或者資深律師…

而跟這些小毛頭鬼混在一起時,常常不知如何自處?

 

那麼回頭想想當時也是毛頭、初生之犢的自己,以及那個令你厭惡至極的資深同事,你常常就會得到答案了。

 

 

不把自己不想做的鳥案件、不想整理的證據清單,通通丟給比你資淺的同事,而你討厭的法海爬判決這種瑣事,或者那個很盧、很難搞定的那個當事人,也不要大手一揮地叫細漢的去處理,自以為自己這個身價、地位只能辦大案、做大事;

 

不拿自己的多人家幾年的資歷跟經驗,賣力吹噓膨脹自己,就要人家聽命於你、認你作老大,然後牛皮總被人不經意的一戳就破…

 

 

不利用任何小方式、不施展任何小招數,企圖壓制資淺的同事,以彰顯自己資深、不可動搖的地位,或者藉故邀功攬權,或者讓人替你背黑鍋…

 

尊敬是必須自己贏來的,不是拿出幾年的執業經驗、漂亮的學歷、做過的大案件就要人家屈服於你,唯你是從。


不要忘記,我們擁有的或許是他們沒吃過的鹽巴,但是他們擁有的卻是你最缺乏的法律實力與衝勁。

 

 

 

只有互相配合才能創造出最大的效益,資歷跟經驗真的沒有什麼了不起的,真的。

 


 

 

 

 

想想當時的自己,你希望有怎樣的資深同事,你期待當時的自己可以從他那裡獲得什麼、得到什麼,那麼就這樣去做吧。

 

 

 

 

 

 

Senior之所以是senior正是因為,他有擔當,他有肩膀,不是因為多付了幾年律師公會會費的資歷。

 

 

 

一位律訓同學曾經告訴過我的:「當律師就是要有肩膀。」

 

 

 

 



如果你想成為那個資深的律師,或者收入豐厚的老闆,拿出你的肩膀,頂住最繁雜的案件,挺住最難纏的當事人,在敗訴時出去扛責任,在出包時出去道歉賠不是,在事情發生時,挺起腰身,面對它,解決它,這才是一個有經驗的律師應該做的事情。

 

 

 

 

 

 

記得在我很菜很菜的時候,曾經帶過一個實習律師,老闆指示的。

 

 就是負責改她的狀,負責帶她去開庭、開會,很像我的小跟班那樣。

 

 

 

在那很久很久以後,某次與她一起用餐時,她突然舉杯跟我說:「當時實習真的很感謝你,教會我很多東西,如果不是你,我恐怕什麼都沒學會就離開了。謝謝妳。」

 

 

當時坐在一旁的朋友,看到她這情狀還打趣跟她說:「你現在是要下跪了喔。」讓我剎時更是尷尬萬分。

 

 

 

 

 

 

 我想說的是:如果你用心對待別人,別人是會收在心裡的。

 

 同樣地,如果你只會處處打壓、爭功諉過的對人,他也是會記在心裡的。

 

 

 

 

 

還有,我希望你跟我一樣已經學會好聚好散這件事。

 

 

 

我講的是對待你的前老闆,要像對待你的前任情人一樣,分手,不出惡言。

 

很多時候其實沒有對錯,只是適合與否。

 

 

我是個號稱很愛換事務所的律師,每一次我也都以為我遇到了真愛,每一次的離開其實也都是一種痛苦的決定(講起來自己真像花心男),我相信你沒有遇過比我更慘、更嚴峻、更難面對的場面與處境,但是我學會了:好聚好散。

 

我很欣賞好友P,她從不講前老闆的壞話、或指責個兩句,她謹此原則是因為她說,這圈子很小。

但是我偏偏知道她離開那家事務所時,只能用腥風血雨來形容,但是她從不說漏一個字,我聽到得都是旁人傳述的。

 

 

其實想想,即便離別時實在有深仇大恨、心結難解什麼的,但是大家都各自覓得其所了,真的沒有必要怨怨念念再三,他找到他想要的適合員工,你飛去你想要的棲所,大家萍水相逢,真的不用冤家路窄,又仇人相見分外眼紅的。

 

 

有很多種方式,可以讓你去修復跟挽回這份情,時間更是一個良藥,只要你願意做。

 

 

切記:分手不出惡言,並且學會好聚好散。

 

 

俗語說得,人情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跟談戀愛一樣,你必須學會如何分手,以及如何分的漂亮,這是一種處世哲學。

 

 

我很希望你已經跟我一樣大致找到自己的方向與路,而不是還在埋怨這個、咒念那個,或者總是隨意謾罵這個行業的點點滴滴,或者老是指責那個誰誰誰跟他他他的不是與白目,或者永遠都在豔羨別人的一切…

 

 

我們已經沒有很多時間再去選擇與嘗試錯誤,對於這個行業,真的還有很多亟待我們去學習與體驗的(如果你還想待的話),對於這份工作,更還必須有除了金錢以外的熱情,才能讓你繼續持續下去…,希望你跟我一樣已經從中找到了調適自我的方式與動力,並且正在自己想走的這條路上前進。

 

 

最後我們不要忘記,永遠都要學習再學習,努力再努力,一本初衷。

 

 

執業順利

 

 

小美女律師   98.1.20

 

 

 

 

 

 

 

 

《後記》

 

這是一封假想寫給律訓同學的信。

 

畢竟在這業界,我們算是在同一個起跑點的,大家各自跑了好幾年,但卻有不同的經歷與人生體驗。

 

不過,我們經歷過的時間是一樣的。每次想起這點就覺得格外感概與有趣。

 

 

最近真的覺得自己老了,看到的事情比以前多,想到得事情也比以前遠。

 

 

並且,我對於習慣張牙舞爪的男律師已經不只學會泰然處之,並且懂得一笑置之。

(我講的不是同事,我現在的同事們都很優秀又可愛,並且是我每天上班的動力了,呵呵。同事很重要阿。)

 

 

另,安柏又被點名了。

你跟好友V感覺是我的精神導師阿。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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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utymomoc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